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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坚守初心担使命澎湃在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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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临夏法院坚持学做结合、以学促做,切实将*史学习教育激发出的精神力量精准落实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立足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临夏市法院:集中执行攻克“骨头案”

近日,经过临夏市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一起“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原来,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年市法院作出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查询、查封张某某财产的同时,又拘传张某某到庭,对本人及其家属耐心细致地开展了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张某某迫于执行压力,缴清了案件执行款9万元,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近期,根据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执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临夏市法院利用3天时间,集中执行力量人,对件执行案件进行了地毯式执行,寻找被执行人处(人),拘传64人,查封房屋7处,执行完毕74件,部分执行86件,执行到位标的.68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东乡县法院:失信惩戒威力大老赖终归把钱还

“庭长,你们怎么来了,一切都好商量。千万不要给我戴手铐,有事好商量。”

“我们已经向你送达了执行相关诉讼文书,给你机会你自己不珍惜,给你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短信,你一直不理不睬,你自己好好想想,你规避法院执行,不履行农民工的工资,他们打工的辛苦钱你还要拖欠,现在就跟我走,今天还还不了的话就要对你进行司法拘留!”

8月4日,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的公告后,申请人在和*县城发现了被执行人马某某踪迹,并立即向我院提供了执行线索。我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人线索举报后,立即前往和*县城,中午13时在和*县城某餐厅包间内成功控制了被执行人马某某,并在楼下停车场发现了被执行人驾驶的白色大众牌轿车一辆。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被执行人马某某被带回法院后,我院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并告知其失信惩戒带来的后果。此刻,已是傍晚时分,马某某想起了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因惧怕社会舆论,和司法拘留、失信惩戒对个人及子女的影响,马某某积极向亲戚、朋友筹钱,并表示悔意,保证以后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随后,其妻子带着两个孩子送来了一万元现金,马某某握着妻子的手泪光闪烁。

深夜的执行局灯火通明,被执行人马某某于23时筹齐了所有执行案款,带着妻子和孩子消失在夜幕下。门外等候的四位农民工握着马警官的手说道:“谢谢法院,如果没有你们,我们真的不知道这个钱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看着农民工拿到工资款时脸上的喜悦,执行干警们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哪怕是披星戴月,只要能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执行人所有的辛苦也是值得的。

就在被执行人马某某被抓的同时,另外一名被执行人马某某甲看到我院发布的失信曝光公告后,因害怕同事和亲朋好友知道自己成为别人口中的“老赖”于8月4日下午主动前来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法律义务,共缴纳农民工工资款元。

此次公布发布后,东乡县法院共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款10余元,既维护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让群众感受到一纸判决并不是“打白条”,而是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一把尖刀,同时也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广河县法院:开展“敲门行动”共筑免疫屏障

8月11日,在接到县上紧急通知后,广河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闻令而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上午8点,*组书记、院长马坚带领干警前往到朝阳小区开展疫苗接种“入户敲门”摸底工作,精准调查12岁以上人口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摸排省外返广人员情况,督促未接种人员尽快就近接种,确保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法院干警逐户入户走访,通过“电话+上门+留言”相结合的形式对朝阳小区内居民进行地毯式摸排,梳理常住人口数量、年龄及身体状况,详细统计疫苗接种人数,对怀孕、疾病等特殊人群情况开展排查,摸清了在外接种疫苗人员数。对已接种的家庭进行数据整理,对未接种的群众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引导其正确认识疫苗接种。同时做好人员统计、数据汇总等工作,并对已接种人员建立信息台账,做到接种信息准确无误。

当天,*组书记、院长马坚前往帮扶村水泉乡草滩村走访入户,鼓励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疫苗接种。针对草滩村因路途遥远,群众接种疫苗不便的现实困难,县法院还设立专车接送点,上门接送群众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进一步推动了草滩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广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落实广河县疫情防控各项指示要求,将*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到疫情防控的实践中,将“学*史”与“办实事”密切联系起来,同广大的人民群众一起,构筑起坚不可摧的“战”疫防线。

和*县法院:倾力调解促和好,“破镜重圆”显真情

近日,县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加大调解力度,尽力促使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调解和好。原告全某某诉被告白某离婚纠纷一案,受理后多次进行了庭前调解,因原告坚决要求离婚,不同意调解,遂依法开庭审理。庭后又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庭提交了保证书,恳请原告谅解,并请求法院调解和好。考虑到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婚后育有两个子女,法官对原、被告再次进行了调解。在耐心调解下,原告终于同意调解,与被告自愿和好。8月26日法官将原告送到家中,与被告“破镜重圆”、“重起炉灶”,冷清了几个月的家里重新有了欢声笑语。用和*话说,这就叫“安家”。法官在安家的同时,不忘普及法律知识,对双方宣讲了《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希望双方在以后的生活中相互理解和宽容相待,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相互体谅,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家庭,多为孩子着想,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同日,法官用类似的“安家”方式,成功调解了朱某与武某某的离婚案件。这种“安家”方式,虽然费时费力,但看到挽救了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时,法官的心中还是涌起满满的成就感。

康乐县法院:一天执结两件执行信访“骨头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轰轰轰……”随着一声声巨响,7月28日上午,康乐县虎关乡哇下村,被告马某某违法修建的建筑物被强制拆除。这是康乐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重大行动。

案件一:21名原告与被告马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于年5月经康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为马某某无权占用原告集体享有的公场,其行为构成侵权,判决马某某私自扩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康乐县法院依法向马某某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多方向被告做思想工作,被告拒不履行。随后,康乐县法院责令马某某限期自动拆除扩建建筑物,并恢复公场原状。马某某仍不履行,康乐县法院遂决定采取措施,依法强制拆除。

7月28日上午8:00,康乐县*组书记、代院长王玉庭、副院长马建忠、张明育、苏平与执行庭干警、法警和抽调干警共计32人,到达涉案土地所在地,同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协委员、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认真核对执行标的物范围后,对阻挠执行的被申请人家属进行强制带离后,指挥工程队拆除该土地上搭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连续作业,恢复了土地原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执行完21名原告诉马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后,院*组与执行干警们马不停蹄的赶往了马某牙与马某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的现场。

案件二:马某牙与马某良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由虎关乡洼吓村人民调解委员调解会未果后,于年5月经康乐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为马某良私自设立的大门,影响灌溉水渠的正常使用及妨害群众正常通行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马某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保持灌溉水渠畅通。判决生效后,马某良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康乐县法院依法向马某良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向马某良及其家人作工作无效后,于今年7月发出公告,责令其限期自动拆除修建的大门,并恢复原状,保持灌溉水渠畅通。马某良仍不履行,康乐县法院遂决定采取措施,依法强制拆除。

中午12时,我院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在房屋周围迅速拉起警戒线并维护现场秩序,并耐心劝说马某良及其家属,但其家人无视现场执行干警劝说,冲过警戒线谩骂、威胁执行人员,执行干警将其家属带离现场并控制。至下午2时,在人大代表、*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认真核对执行标的物范围后,指挥工程队拆除了违章建筑,经过近1个小时的紧张作业,顺利对该案所涉的建筑成功拆除,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执行,体现了康乐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强大决心,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康乐县人民法院将会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当中,进一步发挥我们敢打敢拼的作风,继续做好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权力,让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力真正落到实处,让申请人的权利得到真正的保障、保护。

永靖县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司法服务零距离

8月4日,永靖法院王台中心人民法庭在红泉镇董山村和川城镇上王村巡回审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承办法官祁永成了解案情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争取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在红泉镇董山村和川城镇上王村村委会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将传统的坐堂审案变成上门审理,让案件庭审过程更加阳光透明。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陈述,祁永成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讲解金融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并阐明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调解,两案双方当事人均对我院法官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庭审后,法院干警向在场的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继承篇及禁*宣传等法律资料,就有关法律问题向群众进行了普法宣讲,并耐心解答现场群众所咨询的法律问题。

两案的成功调解,是永靖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法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案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永靖法院法官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积石山县法院:动员群众接种疫苗

为了确保积石山县全面完成疫苗接种冲刺清零任务,按照县委统一安排,8月10日下午,县法院全体帮扶干警到帮扶的郭干乡大杨家村、徐家村、海家村逐户排查动员群众接种新冠疫苗。

帮扶干警与乡*府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简短对接后,立即到各自帮扶户,认真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向群众普及疫苗接种的科学性、安全性和重要性,讲解国内国外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接种疫苗*策、接种疫苗的必要性,对联系户逐门逐户逐人进行动员,打消部分群众思想顾虑,确保在户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到乡卫生院接种疫苗,外出人员全部实现异地接种和网上预约接种,尽快实现全民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庆祝自治县成立40周年提供安全保障。

期数:第期(总第期)

供稿:研究室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坚守初心担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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