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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重要公告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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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策扶持,激活创业活力,根据甘肃省财*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33号)、甘肃省人民*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甘*〔〕3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8月22日起开始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现将临夏市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为临夏市户籍,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截至目前正常运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人、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返乡创业人员(财*供养人员和已享受创业扶持资金、社保补贴的人员不能享受)。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元(该项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当地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人员需提交书面创业补贴申请,由经营所在乡镇(街道)盖章,经人社部门审定后,通过*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补贴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三、申报所需资料

(一)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门头、法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下同)、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实景照片、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脱贫劳动力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脱贫户有关证明、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实景照片、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自主创业退役*人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实景照片、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返乡农民工证明资料(劳务办证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实景照片、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临夏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地点

临夏市建设大厦11楼办公室(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原标题:《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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